形容词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338页(276字)

表示性质、状态等的词。语法特点是:(1)大多可重叠。如“红红(的)”,“干干净净”、“雪白雪白”。(2)大多可受程度副词的修饰。如“十分清楚”、“很勇敢”、“最优秀”。少数形容词(如“冰凉”、“红通通”、“真正”等)不受“很”和“不”修饰。(3)不能带宾语。有的形容词带宾语表示使动意义,实际上兼属动词,如“活跃气氛”,“端正态度”。(4)都能作定语,大多能作谓语,还能作状语、补语。根据形式和语法功能上的区别,形容词可以分为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根据能否充当句子谓语分类,还可以划出非谓形容词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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