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410页(233字)
关于修辞现象和修辞手法的系统及其特点的一种学说。陈望道《修辞学发凡》提出把修辞现象、修辞手法分为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两类。它们有各自的内容、目的、表达要求和接受要求、逻辑基础、逻辑和语法要求及常用的修辞手段。其理论基础是语言表达上的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以及修辞方法和境界要适应不同的思维类型和文体风格。这一学说纠正了过去只把积极修辞看成修辞的片面观点,推动了修辞学的理论建设与学科建设。参见“消极修辞”、“积极修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