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修辞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412页(178字)

也叫“一般修辞”、“规范修辞”。同“积极修辞”相对。修辞两大手法之一。表达目的是清楚明白、准确恰当;表达要求在内容上是意义明确、事理通顺;在形式上是词句平均、稳密,常用的修辞手段是“辞律”。多与抽象思维相联系,并要遵循逻辑常规和语法常规,强调辞面和辞里的密合。阅读欣赏时可按字面义理解。参见“两大分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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