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韵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465页(347字)

歌修辞格之一。诗中间使用尾首韵、尾颈韵、尾腰韵等修辞手段。如布依族《情歌》:“〔i:n2435fη11 lum11 ut35〕(手拿烟杆忘点火)〔lut35 o35kveη31lum11la33〕(安好纱筒忘摇车)〔va:i53ta33 lum11 tot35ha:i11〕(涉水过河忘脱鞋)〔ηon11jiu31kva:i24lam31l33〕(看见聪明的姑娘被迷住)〔im24pa11f31lam31l33〕(看见他人的妻子着了迷)。”第一、二句的〔ut35〕、〔lut35〕押尾首韵,第二、三句的〔la33〕、〔ta33〕押尾颈韵,第三、四句的〔ha:i11〕、〔kva:i24〕押尾腰韵,第四、五句以〔l33〕押尾韵。参见“尾首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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