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621页(418字)

现代语言学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是J·R·弗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伦敦大学东方和非洲研究院语音系建立,成员有R·H·罗宾斯、W·哈斯、*韩礼德等。弗斯是研究普通语言学理论的第一个英国人,他通晓琼斯的语音学,又吸收了B·林诺夫斯基的人类学理论。其理论与其他学派不同,主要有:⑴与侧重语言结构的F·de·索绪尔派相反,注重语言的“社会性成分”。⑵与*美国描写语言学派相反,强调意义在语言研究中的重要性。⑶对“系统”和“结构”赋于新的概念,“结构”指语法序列(组合关系),“系统”指能在一个结构中同一位置出现的词(聚合关系)。⑷在音系方面提出两个独特主张,一是“多系统论”,一是“音声单位”和“节律分析”。伦敦学派注意语音、语义,研究社会方言和地方方言,探索语言心理,建立语法系统,结合文学批评,重视语言教学。韩礼德进一步发展了弗斯的语境和系统学说,建立了系统语法。有人称之为“新弗斯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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