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系统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670页(242字)

指从一些初始概念和公理出发,根据演绎法推演出一系列定理从而构成的系统。公理系统要满足某些一般要求,包括系统的一致性(无矛盾性)、完全性和范畴性,以及公理的独立性。公理系统一般可区分为古典公理系统和现代公理系统。如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Euclid)在《几何原理》一书中建立的几何公理系统是古典公理系统,德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希尔伯特于1899年在《几何基础》一书中推出的是现代公理系统。现代公理系统也称形式公理系统。参见“公理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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