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827页(239字)
韵书。十六卷。明代乐韶凤等撰。成书于洪武八年(1375年)。此书序称,其审音“壹以中原雅音为定”。但书中韵部虽有异于唐宋韵书,而仍保留入声、全浊声母,有折衷古今南北音的趋向。故对其音系之实仍有歧说。重订旧韵的分部、归字,立平、上、去各二十二部,入声十部,共七十六韵部。未标声类,据系联可得三十一类。其义训据毛晃《增韵》。成为南曲用韵之参考。刊行后流传不广,但在朝鲜颇有影响,成为当时汉字审音的重要参考。今存善本有嘉靖本和万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