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006页(208字)

语法学说之一。高名凯《汉语语法论》认为语法范畴是语法意义的概括,逻辑范畴是概念的概括,两者有密切的关系。语法就是要研究与思想范畴相对应的语法表现形式。汉语的语法特点是用虚词来表示其他语言用词的内部屈折变化所表示的语法范畴,因而应当把这些虚词所表达的语法意义的概括称为汉语的语法范畴。它包括:指示词、人称代词、数词、数位词、次数词、体词、态词、欲词、愿词、能词、量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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