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006页(282字)

语法学说之一。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下卷“表达论”以观念的表达为纲,重在描写和分析一定的观念是如何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单句内的范畴分数量、指称、方所、正反、虚实、传信、传疑、行动感情;复句的表达范畴分离合、向背;异同,高下;同时,先后;择因,纪效;假说,推托;擒纵、衬托。这些都是不分层次相对而言的范畴,从中归纳出表达手段。表达论实际是以语义为纲的语法分析,开创了汉语语法从意义到形式的描写途径。张志公主编《现代汉语·汉i吾语法》也十分注重从一些重要的语法意义入手讲到表达这些语法意义所需要的语法形式和语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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