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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121页(486字)

即1931年1月发生在信丰境内的“反毛(泽东)事件”。1930年12月7日,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派李韶九到吉安东固帮助红二十军肃反。在肃反中,李韶九以“AB团”要犯的罪名,将红二十军和江西省行委等单位的一批重要干部逮捕,激起富田事件。事后,赣南行动委员会书记郭承禄、行委宣传部长荣澜、青年部长萧国璋等对李韶九和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领导人以肃“AB团”为名,大批逮捕赣西南苏区党、政、军领导人的做法不满,从12月下旬起,在赣南西河苏区进行“反毛”宣传活动,接受富田事变领导人提出的“拥护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打倒毛泽东”等分裂红军的口号,认为由肃“AB团”激起的富田事变,责任在于毛泽东,而不是朱彭黄,但受到当时在信丰活动的红三十五军军委领导人罗贵波、邓毅的抵制。1931年1月14日,郭承禄等又决定在信丰县城召开“反毛”群众大会,三十五军劝阻无效,遂将郭承禄、马荣澜、萧国璋等3人拘押,送交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随后3人被处决。红三十五军又改组了中共赣南行委,成立了中共赣南临时行委,使反对肃“AB团”的活动和呼声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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