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苏区辞典

教育行政纲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132页(297字)

原名教育工作纲要。1934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教育人民委员部修正,是苏区教育事业纲领性文件。共4章38条。主要内容:确定教育部的基本组织为乡教育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在乡苏主席团的领导下执行一乡的教育工作,对区教育部负责;区教育部长之下设立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乡教委;县教育部设立普通教育科、社会教育科,由各有关单位组成县教育委员会;省教育部的分科与县相同;中央教育部分为初等教育、高等教育、社会教育、艺术四局,在教育方针及政策上领导全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负责协助或领导一般文化团体单位。提倡普及大众文化教育。规定各级巡视员的职责和工作方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