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消费合作总社
书籍:中国苏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142页(306字)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兴国县劳动群众自愿基础上创办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1933年8月创办,社址设县城大街,李奎应、许有勤先后任社长,有职工30余人,下辖各乡支社,为了扩大资金基础,还设立一门市部,经销布匹、食盐、煤油、文具等,并收购破铜、烂铁、破布等废旧物资,运送瑞金军工厂。同月在参加苏区经济建设大会后,积极响应号召,在1个月中发展各级合作社223个,集股2.9万元,增加社员1.46万人。至11月、12月,两月营业额达11.5万元。1934年1月、2月,两月营业额达12.2万元,为全县每人平均供应2元以上商品,大大方便了苏区群众,有力地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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