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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皖特区苏维埃经济公社总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384页(468字)

1931年初,在河南光山新集(今属新县)成立。经济公社为鄂豫皖苏区始创的一种由区、县以上苏维埃政府投资创办的公营商店。故除总社外,各苏区县、区以上均设有分社,乡以下则设有代办所。公社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总社共有工作人员50至60人,县、区分社均在10人左右。公社负责组织货源、输出所收购的土特产品和对合作社批发,经营重点为敌人封锁的紧缺物品,如食盐、布匹、医药等。此外,还负责兑换货币、借贷和发放救济、调剂粮食平粜等。1932年为解决银行发行的小额纸币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还印发了面额为“二串文”的鄂豫皖经济公社铜币券。10月,红四方面军主力西撤,该铜币券停止发行。然为适应游击战争需要,改发行一种布质“经济公社流通券”。白布印制,上涂桐油,故俗称“油布票”、“布币”。布币一面印字,票面中央印有“凭票发铜元钱壹串文整”,上方印有“经济公社流通券”、“全国通用”字样,右方印有编号,左方印有“一九三三年”。布币流通于鄂豫皖各游击区。1934年11月红二十五军撤离北上后,方停止发行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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