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6页(778字)
简称“东盟”。1967年8月8日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的外长会议上签署《曼谷宣言》而成立。其宗旨是号召各成员国共同努力,促进东盟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保持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改善人民的福利状况。东盟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1976年,首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的巴厘岛举行,各成员国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并同意在雅加达设立东盟秘书处。1984年文莱成为东盟的第6个成员国。1987年,在马尼拉举行第三次东盟首脑会议,各成员国签署了旨在加强经济合作的《马尼拉宣言》。1992年,在新加坡举行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各成员国同意在15年内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除了签署《有效普惠关税协定》外,还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并决定扩大秘书处和东盟秘书长的职责。1995年,越南成为第7个成员国,并在曼谷举行第五次首脑会议上首次会见了缅甸、老挝和柬埔寨三国领导人。来自这10个国家的领导人签署了《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东盟领导人同意每年举行一次非正式会议。1996年首次东盟非正式会议在雅加达举行,七位东盟领导人重申了致力于成立一个包括所有东南亚国家在内的10国集团的决心。1997年,缅甸和老挝分别成为第8个和第9个成员国,而柬埔寨则推迟加入东盟的时间。
东盟的图形标志是10束相连成环的稻穗,象征着稳定、和平、统一和蓬勃发展,其颜色是东盟各国国旗上的蓝、红、白和黄四种颜色。
自1992年起每三年举行一次东盟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自1996年起每年举行一次首脑非正式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外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