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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7页(392字)

一国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的类型,即金融政策决策权、执行权及监督权权限的划分。它与各国的国情相适应,大体上可分为三类:①金融政策决策权与执行权集于一身,最高权力机构一般为理事会或董事会,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有美国、英国等;②分别设立金融政策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行使权力,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有日本、德国、意大利等;③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如法国、瑞士等。

各国中央银行最高权力机构具备如下一些共性:①权力较大,有独立的金融政策决策与执行权;②地位超然,力求排除某个或某些党派与集团利益的影响;③不论最高权力机构的组织形式如何,中央银行总裁皆为其中之核心人物;④最高权力机构构成人员遴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基本包括各大经济部门的代表,这同样体现了中央银行的超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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