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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资格审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28页(260字)

金融监管部门对受托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否符合要求和条件进行的审核及认定。在中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是商业银行,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②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③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④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⑤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同时,基金托管入必须将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托管人的自有资产严格分开,对不同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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