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378页(205字)
“三方交易直达结算”的简称。易地托收承付结算中对多环节商品交易的一种作法。当批发单位、销货单位、购货单位不在一地时,批发单位委托销货单位将其所购商品直接发运给他的购货单位,而货款的收付则由批发单位同购、销双方分别进行结算。也就是对供货单位,批发单位是购货付款单位;而对于购货单位,批发单位则是销货收款单位,从而形成以批发单位为中间环节的三方之间的双重购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