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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能源投资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42页(333字)

中国负责开发和经营煤炭、电力、核电、节能经营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国务院直属公司。1988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具有法人地位。公司由国家计委归口领导,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参与指导。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8亿元(其中外币1亿美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主要任务是:承包和经营本行业国家投资的经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与本行业有关的横向交叉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项目;向地方、企业投资的项目参股;经营利用外资、中外合资项目和对外投资等;通过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对地方、企业资金的导向,使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地区结构不断优化;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经济手段使资金保值、增值。1994年3月该公司被并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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