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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抵押贷款和住房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64页(515字)

加拿大依《管理国民住宅法案》而设立的联邦政府直属机构。成立于1945年。负责制定全国房屋开发计划,并对居民住房和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发放低息贷款。公司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对低收入者(年薪2万加元以下的家庭和60岁以上的购房者)购房给予优惠的抵押贷款,为改善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条件发挥关键作用。同时,公司还对注册银行等私人金融机构发放的属于国民住宅法案的住宅建设长期抵押贷款提供保险。按有关法律规定,经该公司保险的抵押贷款可以发放到住房建设成本的90%,而未保险的只能达到75%,并且经保险的贷款利率比未保险贷款利率要低0.5~1个百分点。因此,有助于降低住房建设成本,扩大住房建设规模。公司也直接为私人营造住房,为地方政府等机构发展城市公共事业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直接发放信贷资金。此外,公司还推广公寓建设标准化。作为政府的金融机构,公司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的贷款和投资。80年代初,总资产约110亿加元,贷款总额为80亿加元,约占全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份额的7.5%。公司贷款对于平抑住宅建筑业的周期性波动,对加拿大主要城市地区面向低收入阶层的低成本标准化公寓住房的发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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