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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64页(595字)

加拿大唯一的出口信贷机构。1969年按照出口发展法案成立。目的是通过直接贷款,为贷款提供保险和提供出口货物保险,扩大出口能力,以促进加拿大出口贸易的发展,及时反馈国际市场的贸易信息。作为政府直属股份企业,该公司的业务活动接受财政部的管理,并对议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领导机构。总部设在渥太华,在国内外共设有8家分支机构。资金来源有:资本金,该公司的资本金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拨付,法定资本金为15亿美元;借款,1976年以前,其信贷资金全部从联邦政府借入,截至1994年底,从财政部借入资金8.1亿美元,近些年来主要依靠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来筹集;其他负债,主要包括递延保险费、递延贷款、收益和其他信贷。截止到1994年底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93.75亿美元。按照加拿大金融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借入资金的本金与利息及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本金和利息均由加拿大政府特别设立的合并收益基金来收付。资金运用主要是为加拿大出口贸易提供融资便利,主要有:为出口商的出口商品和提供的出口信贷作担保,对重要的国外进口商发放低息贷款,为资本设备的出口及劳务输出提供保险等。为了促进加拿大的海外投资,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1971年开始提供在国外投资的损失保险、商业风险以及包括战争、动乱、国有化等造成的政治风险的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不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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