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16页(183字)
美国根据1933年的农业信贷法设立的合作银行的中央机构。行址设在华盛顿。合作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是给予生产合作社超过地区合作银行投资限额的大额融资以及地区合作银行不能发放的、风险性大的和跨地区的合作社贷款。合作中央银行由7人组成的理事会经营,其中三人由农业合作社和地区合作银行选任,其他四人由政府的农业信用管理局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