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建房储蓄存款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21页(471字)
在中国,合作社组织开办的一种以建房和购房为目的的储蓄业务。合作建房主要是资金方面的合作。合作社要解决资金问题,往往采取互助合作的形式,组织职工参加住房储蓄。通过储蓄,变分散的、短期的、闲置的资金集中为信用合作社的建房资金。住房储蓄是合作建房资金构成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实现合作建房资金循环的重要条件。组织合作建房储蓄,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①广泛动员办社单位、系统、地区的全体职工,包括已有住房的职工,现在和将来需要解决住房的职工,现在和将来为子女准备住房的职工参加住房储蓄。②把参加住房储蓄作为职工参加住房合作的条件,职工参储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方可入社。③储蓄金额以不影响职工正常生活为前提,一般以占本人工资收入的10%~15%为宜,多储不限。④保证参储职工利益。按参储金额付息,利息应等于或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⑤实行长期或定期、定额存款形式。因工作调转要求退储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合作社批准,应予退还。⑥用好用活住房储蓄。储金应存入银行(也可和银行合办住房储蓄),储金及利息可抵交社员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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