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信用合作社乡镇企业贷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24页(329字)

信用合作社为解决乡(镇)、村、联户办的及其与国营、集体联办、与外商合资合作的企业在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而发放的贷款。分为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两类。办理乡(镇)村企业贷款的原则是:自力更生为主,贷款支持为辅;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区别对待,择优扶持;有还款保证和物资保证等。乡(镇)村企业贷款的条件是:①经主管部门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并发给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的企业,联营、合作、合资企业应有协议书;②有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③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④有还款保证和物资保证;⑤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并愿意接受监督和管理;⑥固定资产贷款还要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