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借贷记账法有关问题通知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39页(351字)
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信用社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按照人民银行统一部署,中国农业银行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恢复借贷记账法所发出的通知。有关事项如下:①各级农业银行和县(市)联社要尽快将这一信息传达到信用社,直至信用站。②总行编写信用社借贷记账法实用教材,供各地信用社学习培训使用。③各地信用社管理部门要对信用社1992年、1993年所需账、表、证等认真估算印制,避免造成浪费。④各地信用社管理部门、县(市)联社要对信用社会计、出纳及有关人员进行培训。⑤部分信用社、联社运用微机处理门市业务的,在采用借贷记账法之前必须做好微机程序更改事宜。⑥在借贷记账法采用之前,总行将对信用社会计科目的类别排列顺序和部分科目作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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