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保保单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66页(420字)
亦称“总括保单”。以一个总的保险金额,承保同一地点的不同财产或几个地点的同一或多种财产的保险单。对拥有许多房屋的投保人可将全部财产的总的保险金额分项投保,如分为全部房屋、全部财产、全部货物三项。若全部房屋中有30000元~60000元价值的房屋多处,只要以一个60000元的保额投保,则全部房屋中的任何房屋受损都能得到赔偿。这种统保保单有利于被保险人,在英国往往采取统保加费或分摊条款。在美国则采取比例分配条款,如以保额500000元承保A、B、C、D四个仓库的财产,当财产发生损失时总值为800000元,则各仓库分配的保额如下:
以一个总的保险金额承保被保险人几个地点的财产,有利于被保险人几个地点之间财产的相互流动;另一方面则须采用分摊、比例分配条款或用统保加费的办法,保障保险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