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71页(189字)
保险人在已承保的保险标的危险增加、责任扩大的情况下,以加“批单”或“附加条款”的形式加收的保险费。引起增加保费的原因包括:①在保单有效期内,保险危险增加,责任扩大。如海上货物保险中,由于中途转船,船舶超龄,货物装在甲板上等,保险人可以附加条款形式增加保费。②基本险之外,承保各种附加险。③对有特殊危险的保险标的需额外加收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