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03页(197字)
承保被保险人全家常用财物在任何处所遭致的一切损失的保险。承保的财产是被保险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属和为其服务的人所有的一切财产。投保时被保险人需分类载明其财产大概价值,除少数贵重财物如艺术品、金银、珠宝等需个别规定保额外,仍以一个总保额投保。个人保单虽然没有共保条款的规定,但保险人要求保额不得少于投保各类财产总值的80%。此项保险在国外较为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