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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不到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22页(209字)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特别附加险之一。承保自保险标的从装上船舶时开始,不论由于任何原因,如满六个月还未运到原定目的地交货,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付。交货不到与提货不着不同,它往往不是由于运货船的原因,而是政治上的因素造成的禁运或到中途港被迫卸货等。保险人承保这一险别时,通常要求被保险人要获得进口许可证件,并办妥有关进口手续,以免因没有进口许可证等原因被拒绝进口而导致交货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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