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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期农作物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42页(362字)

农作物从成熟收割开始到完成脱粒、初级加工入库前的短期保险。根据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两种:①初加工期的农作物保险。一般是从收获物运进场院起保,到完成初级加工入库为止,如“麦场火灾保险”、“炕烟火灾保险”,“棉场火灾保险”等。②农作物收获期及初加工期保险。保险责任从农作物成熟收割前20天起保,到完成初加工入库为止,包括收割、运输进场院脱粒、轧打、晾晒和烘烤等过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赔偿,如“小麦收获火灾保险”、“小麦收获火灾霉烂保险”等。前者保险期间是介于农业保险和财产保险之间的一种短期保险。保险金额以亩为单位测定当年平均产量的5~6成,按收购牌价确定。对支付施救、整理和受伤人员医药费也负赔偿责任,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承保方式,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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