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特定银行担保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68页(212字)

出口信用险机构应保户(出口商)请求就特定贸易合同出具给融资银行的还款担保,通常用于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出口信贷。承诺对特定贸易合同项下已过期3个月以上尚未清偿的款项,照百分之百偿付而不问其不清偿的原因。因此,出口信用险机构在担保项下的责任总是大于其出口信用险保单项下的责任。如果担保项下的索赔是由于出口商违约,出口信用险机构在向融资银行赔付后有权对出口商进行追偿,索回这笔款项。

上一篇:赔偿等待期 下一篇:中华金融辞库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