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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责任恢复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96页(224字)

非比例再保险合同条款之一。接受公司因赔款使分保责任额减少后,为获得充分保障,将再保险责任额恢复到原有额度。巨灾超赔再保险的责任恢复一般有恢复次数的限制,有的合同则没有。责任恢复有的是免费的,有的在合同中订立须加缴分保费。加缴分保费的计算,主要考虑三个因素,即:恢复金额即相应的赔付额;未到期的期间,以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作为始期时日;保费基础,有的以原分保费的100%计算,有的则按分保费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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