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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98页(192字)

再保险术语。原保险公司在分出再保险业务时确定的自留额。再保险公司接受溢额分保业务的责任限额以“线”数(即倍数)来表示,如再保险公司接受分保业务的责任限额为10线,即为分保人自留额的10倍。溢额分保与再保间的关系,取决于自留额与“线”数间的比例。自留限额的高低涉及原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大小,“线”数多少则关系到再保险的责任范围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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