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承保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14页(490字)
保险人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表示同意接受,并签发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的过程。广义的承保(Underwriting),还包括展业、核保、签订保险合同等一系列工作。承保工作以签订保险合同为结果,保险合同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事后履约的依据,故在承保中应重点做好承保控制、费率开价和保单签订、缮制工作。承保控制,应以保险利益、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保险金额的上限,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对保险责任保障程度的控制,应当采取比例分担办法。有的国家承保船舶碰撞责任通常由保险公司承担3/4,被保险人承担1/4,农作物保险,保险公司仅承担80%的责任等,目的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参加保险后产生依赖保险心理而发生心理危险。为控制保险标的自然损耗、节省成本,还应对费率优惠、免赔额(率)和赔付进行控制,以稳定经营、稳定收入。费率开价即确定费率水平,通常以已厘定的保险费率表为基础,结合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防灾防损工作情况、共保比例、市场供求和竞争态势等因素,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浮动。缮制保单应以投保单及双方洽谈的结果为依据,做到条文严密、措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