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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20页(341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1993年7月1日生效。共15章278条,内容包括:①总则。明确《海商法》的立法宗旨、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②船舶。规定船舶物权的内容。③船员。规定船员资格的取得,船员权利义务及其法律适用,船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承运人和托运人的责任、运输单证、货物交付、合同的解除及航次租船合同的特别规定和多式联运合同的特别规定等,确立了中国独特的海上货物运输风险分担制度。⑤海上旅客运输合同。⑥船舶租用合同。⑦海上拖航合同。⑧船舶碰撞。⑨海难救助。⑩共同海损。⑾海事赔偿责任限制。⑿海上保险合同。⒀时效。⒁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⒂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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