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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灾害危险同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50页(188字)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保险人联合组建的互助合作团体。1895年成立,初期称为中欧海上灾害同盟,只对海上灾害相互承担责任,后来扩展到伤害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凡加入同盟的保险都必须根据协定所规定的保险项目,将所收入的保险费按比例分配,一旦遭遇灾害事故,则按比例承担责任,属于共同保险的形式。该组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自动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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