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52页(285字)
17世纪中叶,法国以人名命名的年金保险方案。意大利银行家洛伦佐·唐提,1653年就任法国马泽宰相的秘书时,曾向宰相提出一项募债计划——年金保险办法,因未受认可而搁置。到路易十四时,因财政极端困难,采用30年前唐提设计的年金保险办法。1689年,法国第一次实行“唐提法”。每人交纳300法郎,筹集总额140万法郎的资金,规定在满了一定保险期限,每年支付相等于10%的利息,并把认购人年龄分成14群,对年龄高的群分给较高的利息。唐提法特点是把利息分配给各群中的生存者,当该群人全部死亡时停止给付。国库只付利息,而不返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