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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杰森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52页(226字)

美国海运提单条款。规定承运人如在船舶航运或管理上因疏忽所引起的共同海损也可向货方要求共同分摊。据美国1893年哈脱法规定,载运货物驶往或驶自美国港口的任何船舶承运人,如已克尽职责使船舶在各方面适航,若因船舶航行或管理上的疏忽或过失所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但对因此而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承运人也不能要求货方分摊。为之,承运人就在船的提单上列入新杰森条款,用契约形式使货主承担共同海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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