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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从事N股业务资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55页(232字)

从事N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必备的条件。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资格确认的规定》,从事N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必要的证券、金融、法律等有关知识;必须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具有3年以上财务审计实践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声誉,在以往3年中无严重失误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来中国协助企业发行N股的境外注册会计师,必须属于在中国境内设有常驻代表的国际会计公司在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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