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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投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95页(264字)

以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方式的投资。工业产权应为合资者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出资者应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外国合资者以工业产权出资应提交该工业产权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有效期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资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资合同的附件。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出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②能显着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③能显着节约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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