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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01页(326字)

公司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法院经审理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地清偿给所有债权人的一种程序。公司破产条件,包括公司破产能力及破产原因。破产能力,指债务人应具备的破产宣告资格;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指达到什么界限便可宣告破产,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当公司的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不能清偿债务,必须以破产的方式予以处理。破产的主要作用是:①通过债务清偿程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②通过公平满足债权人利益的程序,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经破产程序清理债务以后,债务人不再对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负责;③取消已经失去存在意义的亏损企业的主体资格,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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