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破产清算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02页(280字)

对法院宣告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程序安排。主要包括:①破产财产的移交、清理和估价。②对破产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清算人决定解除的,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由法院裁定解决,裁定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列入破产债权。③破产财产的处理。④破产财产的分配与领取。⑤清偿顺序。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拨付破产费用,然后,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公司所欠税款,破产债权(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按比例分配)。⑥终结破产程序。⑦破产财产终结后的财产请求。

上一篇:破产清算人 下一篇:中华金融辞库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