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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易货贸易条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127页(501字)

一定时期内,一国全部进口商品对其全部出口商品数量交换的比率。本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F·陶西格提出,以区别于贸易收支平衡条件下的纯易货贸易条件。一国在贸易收支不平衡的条件下,即出现了单方面价值转移,如发生出超或入超,贸易就包含两个部分:商品对商品的同额价款交换部分和单方面价值转移部分。其中,仅限于前者的贸易,计算的商品交换比率是纯易货贸易条件;如果同时包括上述两个部分,则所计算的进口商品总量与出口商品总量的数量交换比率就是总易货贸易条件。其指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t为总易货贸易条件指数,iQ0、iQ1分别是基期和比较期的进口总量,iQ1/iQ0是进口总量指数;eQ0、eQ1分别是基期和比较期的出口总量,eQ1/eQ0是出口总量指数。当t>1时,表明一定数量的出口能换取比基期更多的进口货物,此时称为贸易条件有利或贸易条件改善。当贸易收支平衡时,总易货贸易条件等于纯易货贸易条件。当贸易收支不平衡时,两种贸易条件的绝对值及其变动指数就会不同。总易货贸易条件指数通常不能作为衡量一国贸易利益变动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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