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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海军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263页(572字)

清政府主要的一支新式海军。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本侵略台湾,震动清廷,筹办海防之议由是而起。总理衙门奏请“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1875年(光绪元年)5月,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奏命督办北洋事宜,开始向国外购买船舰,70年代主要是英国,从80年代起,逐渐转向德国。1876年起,又陆续派遣海军生员分赴英、法学习海军。后在天津设立海军营务处,办理海军事务;设立水师学堂,聘用英、德洋员培养海军人才。1885年中法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派醇清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务,庆郡王奕劻及李鸿章为会办,善庆、曾纪泽为帮办。实权操于李鸿章之手。李借整顿海军之名,加速购置船舰枪炮,扩充北洋海军。但因西太后移海军经费3000万两修建颐和园,致使1888年后,停置舰船,1891年后,又停购军火。1888年,制定《北洋海军章程》,10月,北洋成军,共有新旧大小船舰25艘,官兵4000余人,以淮系将领丁汝昌为提督。在80年代中,李鸿章还在旅顺口、大连湾、威海卫等地布置防务和修筑炮台、船坞。旅顺、威海成为北洋海军两个主要基地。1891年李鸿章“巡阅海军”后,曾满怀信心地说:“就勃海而论,已有深固不摇之势。”但在甲午海战中,北洋海军全军覆没。1909年,清政府成立海军事务处,北洋海军名义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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