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20页(251字)
由经济互助委员会国家合办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根据1970年7月保加利亚、匈牙利、原民主德国、蒙古、波兰、原苏联、原捷克斯洛伐克7国签署的协定成立,1971年1月1日正式开业。以后加入的有罗马尼亚(1971年1月)、古巴(1974年1月)、越南(1977年5月)。南斯拉夫与该行订有合作协定。其主要任务是为各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和发展本国经济而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及开发成员国共同的原料、燃料资源等。随着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国际投资银行已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