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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尔纳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34页(874字)

1969年12月在海牙举行的欧共体首都会议决定筹建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European Economic and Manetary Union)。根据这次会议的决定,欧共体的专家们在1970年拟定了初步计划,并交由以卢森堡首相兼财政大臣皮埃尔·魏尔纳(PierreWerner)为首的一个委员会进行审议。同年10月委员会欧共体理事会及委员会提交了报告,即后来一般所称的“魏尔纳报告”。欧共体部长理事会经过几个月的审议于1971年3月达成协议,决定正式实施货币联盟计划。1972年初,着手推行货币联盟措施,包括:①在欧共体内部实行可调整的中心汇率制,对外则实行联合浮动。1972年4月,欧共体决定各成员国货币间汇率的允许波动幅度为±1.25%,比“史密森协定”的规定少一半,这被称为“洞制”(the Snake in the Tunnel)。②建立欧洲货币合作基金(European Monetary Corporation Fund,EMCF)。基金于1973年4月3日建立,被看作是组建统一的欧洲中央银行的开端,其主要职责在于:支持成员国干预外汇市场,维持汇率的稳定,管理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信贷流动;并且还要逐步集中成员国的外汇储备,以便逐步发展成为成员国之间的清算中心。基金包括20亿美元的短期货币支持基金和20亿美元的中期财政支持基金。③建立欧洲计算单位(European Unit of Account,EUA)。1974年6月28日建立,EUA中各国货币含量的计算方法是先根据各国GNP的大小、各国在欧共体商品和劳务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以及各国在欧洲货币合作基金中所占份额的大小,确定出各国货币在EUA中所占的比重和含量。考虑到经济变动的影响,指标取过去五年中的平均值,并且比重和含量每五年重新调整一次。EUA是欧洲统一货币的萌芽。就上述进程而言,由于后来接连不断发生的货币危机与1973年~1974年战后最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冲击,遂使魏尔纳报告中所定出的欧洲货币联盟的计划未能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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