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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货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84页(573字)

用塑胶制作的信用卡。可以用来支付商店购物、酒店、娱乐场所消费,免除了携带现金的种种不便。此外,信用卡还可作为一种小额私人信贷手段,通过允许透支的方式,使消费者能更好的支配自己的资金,并在急需用钱时得到银行的帮助。

香港从70年代起开始流行信用卡。到1994年,全港信用卡发行量已达450万张。其中大多数是由银行通过参加特定的国际性消费信贷支付系统来办理,如全球最流行的“维萨卡”和“万事达卡”;也有一些是银行自己发行的,如法国银行的“大莱卡”和美国大通银行的“运通卡”。

信用卡又分金卡和普通卡,两种卡对持卡申请人的月薪和年薪有不同的要求。金卡持有者除可享受一般普通卡持有人的一切优惠服务外,还可享受全球旅游特惠和免费旅游保险服务。信用卡一般预设月薪3至4倍的消费额,如万事通卡和维萨卡。但有的信用卡不设消费限额,如大莱卡和运通卡,前者在月结算时不必清偿欠款,只需支付2%的月息即可“循环贷款”,而后者在月结算时则必须清缴欠款。在香港,凡年满21岁,收入达到规定金额,均可申请信用卡。申请人除为自己申请本人卡外,还可以为亲友申请信用卡。本人的卡称为主卡,亲友的卡为“附属卡”,并同主卡享受同等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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