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民安保险有限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89页(744字)

香港口资保险企业。1949年9月24日在香港注册,目前注册和已缴资本为2亿港元。截至1993年底,总资产约18亿港元。自50年代起,民安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在香港的代理人,为各人保分公司办理检验、理赔及处理损品等业务,还提供原投保人、转口商凭其人保保单换为民安保单等服务。近几年还被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委任为香港保险的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大量进口物资从香港转口,民安承办与中国贸易有关的货运险和火险业务。60年代初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支持下开始试办船舶保险业务,并设法摆脱船舶险费率一向由伦敦开价的惯例,自订费率,同时办理船东互助保赔协会的代保业务,成为在香港仅有的几家承保船舶险的公司之一。该公司在成立初期,就与劳合氏承保集团及海外较有影响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建立合约和互惠交换分保关系。目前,民安保险公司已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92家保险公司建立了分保关系。1980年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合资成立了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在世界各地经营再保险业务。1986年4月,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和香港怡和保险顾问公司合资,各占三分之一股权,成立中华保险顾问有限公司,对外商和港商投资内地建设项目提供保险咨询服务、顾问服务以及保险安排。1987年与南洋商业怡和、新华怡和新化分行和詹金实投资公司,成立南商联合信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单位信托基金业务。1992年4月,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合资在北京成立华泰保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国内外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保险协会等委托人提供各种专业代理、咨询服务。同时,在深圳和海口等地设立分支机构。目前该公司在香港设有6家分公司和1家支公司。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