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550页(258字)
战时陆地兵险。国民政府财政部委托中央信托局保险部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办的以战争期间有关国计民生的物资设备为保险标的物的一项特殊保险险种。1937年8月20日的国民政府行政院常务会议作出办理战时陆地兵险的决定,并于1939年夏季由财政部拨给中央信托局法币1000万元举办陆地兵险。1939年12月7日,这项业务首先在重庆开办,以后在西南和西北主要城市全面铺开。保险费率自0.5%到1%,保险期限最长为1个月。1945年9月3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战争结束,这项业务亦宣告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