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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物价方程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07页(777字)

亦称“货币价值基本方程式”。J·M·凯恩斯于1930年在其出版的《货币论》一书中所提出的对数量方程进行彻底修正的又一货币数量方程式。其基本表达式如下:

消费品价格水平的表达式为:

一般物价水平的表达式为:

式中,O为社会总产量,E为社会总收入(即各生产要素的总收入,也就是生产费用,包括:工资、正常报酬、利息和地租),因此,即表示单位产品生产费用。I代表投资,指社会财富纯增加量的价值,因而它包括储蓄加利润;利润由S代表,表示社会总收入与现在消费的差额即剩余;因而I-S即代表利润。根据凯恩斯的定义,利润是指资本家所得到的实际报酬与正常报酬之间的差额,也就是意外报酬;即表示单位产品的利润。于是,一般物价水平表达式的基本含义是:

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生产费+单位产品利润

凯恩斯认为,利润即意外报酬产生于货币量过多所引起的物价上涨,利润的存在通常将引起就业率与生产要素报酬率提高,因而是现存经济制度下经济波动的主要原因。凯恩斯认为,经济均衡的首要条件是使价格稳定于生产费用,利润为零。而物价水平能否稳定于生产费用,取决于储蓄与投资是否一致,即利润为零。而投资能否等于储蓄,又取决于市场利率与自然利率是否一致。因此,要使经济均衡,必须废除金本位,建立一个与黄金没有联系的,以稳定物价为目标的可调节的通货制度。通过银行对货币量的调节,使市场利率与自然利率一致,从而投资等于储蓄、物价等于生产费用,经济达到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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