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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均衡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07页(2608字)

研究货币经济中宏观经济均衡得以实现的条件,以及均衡不能实现即货币非均衡的后果的一种理论。

货币均衡化的主要代表是瑞典经济学家K·魏克赛尔,他在1898年的《利息与物价》和1906年的《政治经济学讲座》第2卷“货币”篇中系统阐述了货币均衡论的基本思想。20世纪30年代,E·林达尔和G·缪尔达尔对货币均衡论作了大量的修正、阐述与改进。

货币均衡论与货币中性论同是研究货币与经济均衡的问题,但两者是截然不同的。同样以魏克赛尔为首创者的货币中性论,旨在指出物物交换经济中的均衡趋势,即根据新古典价值理论的相对价格均衡趋势“在货币经济中将仍然起作用”的条件,而货币均衡论并不与这些条件相联系,而是与一种中性货币的支持者们从未试图去解释、也更少被看作经济政策准则的均衡条件相联系的。

货币均衡论的基本观点是:

①货币数量论用货币的数量来解释货币的价值,是因为它们都没有将货币当作同其他商品一样的商品来对待,这也正是古典的和新古典的价值理论排斥货币理论的原因之所在,并由此造成经济理论的两分法局面。魏克赛尔指出,货币面和实物面同是统一的经济体系运转的两个不同侧面,二者是截然不可分的,对物物经济的研究离不开货币分析。货币数量论的结论也只有在流通速度不变的假设条件下,比如在“无信用的纯粹现金制度”的极端情况下才会是正确的。在信用经济条件下,流通速度成为一个变量,货币数量与物价水平之间不可能存在确切的关系。

②在“纯信用经济”的假定前提下,货币作为一种信用给予或接受,其数量内生地由对货币的需求决定,因而不再具有直接决定物价的力量。货币在媒介商品交易的同时,还要媒介资本借贷,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并进而引起经济发生累积性波动。这种累积性波动的过程也就是经济的动态失衡过程,它是由货币的动态失衡所引起的。因此,经济均衡的关键还在于货币均衡。

③货币失衡的原因在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的背离。当二者发生背离时,会刺激企业家进行投资或负投资,这将导致总货币供求关系的转变;在产出既定的假定下,这一转变将使货币价格发生变化,引起经济发生向上或向下的累积波动。

④通过正常利率恢复货币均衡。所谓正常利率,它必须符合下述三个条件:第一,等于自然利率或实际利率;第二,使预期的投资等于预期的储蓄;第三,保持物价水平稳定。

E·林达尔对“正常利率”提出种种责难,他指出,关于货币均衡的第一个条件,不应该将贷款利率(货币利率)视为“正常”利率,因为实际利率(即交换价值的生产率,林达尔定义为:“预期的未来产品价值……同已投资的价值间的关系”)的水平不可能与贷款利率无关而独立决定。由于投资需求——从而投资的价格受贷款利率的影响,实际利率总是存在着参照前者而调整的趋势。于是,当贷款率保证了预期投资价值与预期储蓄价值的均衡时,实际利率与该水平的贷款利率的含义相同——此即魏克赛尔的第二个均衡条件。然而,就贷款利率水平代表了唯一的均衡利率而言,甚至它也是不“正常”的,因为由贷款利率的任何变动所造成的投资的变化,都经常会被经由物价水平变化继之产生的在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出现的收入分配的变化所抵消。这样,第二个条件在与价格水平的不同变化相联系的不同的贷款利率下都能实现。为此,林达尔提出“中性利率”概念而抛弃魏克赛尔第三个条件中的正常利率概念。所谓“中性利率”,指对价格水平的预期变化,而不是对它的恒定不变保持中性的贷款利率。然而,林达尔知道,由于预期不同而界定与之相联系的价格水平时存在着困难,由于可能有多种长短期贷款利率的组合对价格水平保持中性,即使中性利率这一概念也仍然会存在缺陷。因此,他事实上已决定完全不使用正常利率的概念,而将自己限于只是去揭示“不同的利息水平……导致价格水平的不同动态”。

缪尔达尔则在驳斥林达尔对魏克赛尔的批评的基础上,重新表述了“正常利率”的概念关于货币均衡的第一个条件,缪尔达尔指出,实际利率可以被当作决定正常贷款利率的独立实体来处理。应该承认,具体化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表中的不同的实际利率,的确是独立于当期贷款利率的实体。但是,除非知道了相应的储蓄表,否则,仅仅依靠投资表是不可能“找出任何确定的、对贷款利率有决定性影响的实际利率”,亦即不可能确定正常利率。于是,魏克赛尔的第一个条件只能从第二个条件中推出。或者说,第一个条件的决定有赖于第二个条件。缪尔达尔对第一个条件的分析揭示了这样一种观点:实际利率和贷款利率的相等作为一个决定投资而不是货币均衡的条件,可以用来“解释资本市场上的均衡为何和怎样得到保持或得不到保持的。”这就是说,第二个条件是否实现,现在成了货币均衡的唯一准则。为此,缪尔达尔通过一个事前/事后模式对之进行了系统分析。关于第三个条件,缪尔达尔断言:货币均衡由更为基本的第一和第二两个条件决定,而不由稳定的价格水平决定。全部货币价格均匀的变动,既不会改变投资,也不会破坏资本市场的均衡,因为货币总量会以相同的比例发生变化。然而,在现实中,价格水平的变动并非均匀的,因此,即便第三个条件在决定货币均衡时不再重要,但它也能被当作旨在恢复被破坏了的货币均衡的货币政策标准来使用。缪尔达尔强调,这并不意味着一般物价水平的稳定,而意味着因易变的价格(如资本价值)顺应于较有粘性的价格(如工资)而造成的经济周期的和缓。这一点,可以通过稳定“那些自身呈粘性的价格的指数”来实现。在实践中,这意味着稳定工资而听任资本价值变动。对于以投资减少和失业增加为特点的货币非均衡状态,缪尔达尔指出,通过一项得到财政政策支持的货币政策可以遏止此类衰退过程并使均衡得到恢复,这项政策首先要把资本价值提高到粘性工资的水平,因而阻止后者的下降。如果不这样做,它的下降就会使衰退更形恶化——正如稳定资本的价值或稳定任何易变价格的指数所将造成的情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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